我想跟你们照张相
7月16日上午,一位大姐不好意思地对天长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民警说:“我能跟你们照张相吗?”,民警当即满足了大姐的心愿。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6月22日上午,天长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教导员虞志祥带领民警赶到永丰镇二墩村乌龙村民小组,继续进行“一标三识”信息采集时,村民组长告诉民警,他们组里有个贵州嫁过来的女子,因为没有户口,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虞志祥当即和村民组长一道,前往核实情况。
原来,黄大姐的娘家在贵州省贞丰县,1990年,在天长打工期间,与天长市永丰镇二墩村乌龙村民组的宗某组成了家庭,第二年添了个儿子。2016年,宗某因病去世后,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苦巴巴的。这些年来,由于黄某没有身份证,出去打工时人家也不收,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没有医保,医药费也不能报销。黄某告诉民警,丈夫在世的时候,曾于2012到黄某的娘家去过一趟,打算把妻子的户口迁过来的,可是,不晓得什么原因,事情没有办成。
回到派出所后,虞志祥的心里沉甸甸的,当即喊来了责任区民警和户籍管理员,详细研究了无户口人员的解决流程和法律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对于黄某这种情况,可以按照“经现居住地派出所上网查询,并与原户籍地派出所联系,确认无户口,获取原始户籍信息后,在现居住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的规定来操作。
连日来,虞志祥一路辗转,与贵州省贞丰县公安局昆寨派出所的肖教导员取得了联系,互加微信后,将黄某的实际困难和要求告诉了肖教导员,商请尽快核实。肖教导安排户籍民警加班加点,证实黄某出生以后,一直没有在原籍派出所小屯派出所入户。经过沟通,贞丰县公安局小屯派出所特事特办,出具了黄某未在出生地派出所登记户口的证明,及时传发给了永丰派出所。永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很快履行了调查手续,天长市公安局按程序审批后,终于给黄某恢复了常住户口,并且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7月16日上午,45岁的黄女士第一次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户口簿,悲喜交加地掏出自己的手机,想跟民警照张相,民警理解黄大姐的心意,当即表示同意。随着手机发出的“咔擦”一声,一张特殊的照片生成了……(虞志祥 许开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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